時隔十年之后,重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于12月1日正式實施,被譽為“史上最嚴”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規。這個《條例》突出了處罰到人、建立黑名單制度等幾大亮點。冠生園公司近期組織下屬企業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開展集中學習,深化學習新食品安全法相關條例內容。
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對食品企業生產經營提供了明確的要求及依據,對食品企業的合法合規經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標準。此次新《條例》強調了四個最嚴,包括最嚴厲處罰、最嚴肅問責、最嚴格監管和最嚴謹標準,《條例》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。比如提高違法成本,增設“處罰到人”制度,最高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罰款;新修訂條例在食品安全法、廣告法及相關專項整治活動要求的基礎上,對產品廣告宣傳行為進行了規范和約束。如“禁止利用包括會議、講座、健康咨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。”、“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,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”等;新修訂條例細化了食品安全標準的相關要求,明確要求保健食品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。
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頒布與施行,正值冠生園全體員工沖刺“八戰120天”最后階段,冠生園要求各企業將條例精神傳遞到每位員工,開展認真學習貫徹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的活動,各企業要密切關注新條例頒布以后帶來的一系列法律與標準變化,不斷提升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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